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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址:萍乡市富丽大厦 |
| 四楼 |
| 电话:0799-6837350 |
| 邮编:337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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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房地产档案室成立于1989年,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,为市房管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。是萍乡市唯一的房屋产权档案管理机构,承担着全市房产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鉴定、编研、开发、利用的业务工作,肩负着对莲花县、上栗县、芦溪县房产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。已于1996年晋升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。我室馆藏丰富,卷帙浩繁。保存着乾隆48年(公元1784年)形成的本市最早的房地产档案,收集了从民国到目前为止的各个历史时期形成房地产契约、契据,解放后各时期的公产、校产、会产、私产的产权记载,交易合同协议,登记发记资料,房房拆迁资料,科技图纸和文书财务等25种档案资料,共计14万。
现有在职人员7名,其中35岁以下5名,占人员总数的71%;大专以上学历6名,占人员总数的86%;已评有档案管理、经济两个系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有2名。
馆库面积180平方米,安装有25列密集架,计算机和缩微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在档案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。
我室建立有房产管理档案信息计算机系统,对每年进库的档案进行信息的整理和动态化管理,数据库信息达120000条。近几年,该室平均每年接待档案利用者987人次,提供档案及档案信息利用达1123卷次,为落实房地产政策、确定房地产权属、解决房地产纠纷、编史修志、进行房地产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可靠准确的依据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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